田伟甫副所长:
您好!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11年,清明节到了,您在天堂还好吗?
2013年3月16日,我们在缙云县壶镇镇左库桃花节活动现场上认识,您在执勤,我带着家人赏花,看您高大帅气的样子,我忍不住拿出相机抓拍了一张您的工作照,哪知它却成了最后的纪念。
3个月后,6月25日18时,听领导说,缙云县公安局东渡派出所一名副所长被歹徒刺伤,正在医院抢救。我与同事连忙赶到医院,才知道受伤的是您,您伤势很重,一直昏迷着。我心情十分沉重。
当晚回到办公室翻看资料,我找出3个月前为您拍的这张执勤工作照,仍是一脸英气……泪水瞬间模糊了我的视线。
当时,歹徒朱某挥着手中30厘米长的尖刀,扬言要把“陷害”他的村民全部杀死,您与歹徒周旋,冲上去抱住他将其摔倒,尖刀猛然朝您刺来。您的心脏被刺中,当即昏倒在地,鲜血染红了衣衫和地面……
我听到了许多关于您的故事:犯罪嫌疑人往群众身上泼汽油,危急时刻,您奋不顾身地冲上去,用身体保护群众,一身凛然正气压制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一户人家意外起火,妈妈和孩子被困在楼上,您冒着煤气罐爆炸的危险,冲进火场把妈妈和孩子救出来……每逢急难险重任务,您总是冲锋在前,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抓捕犯罪嫌疑人和救助遇险群众。当年4月,您刚刚通过竞争上岗,担任东渡中心派出所副所长。仅仅过了2个月,您便为保护群众倒下了……
第二次见您是7月4日。医生为您做了心脏修补手术,仍没能挽救您的生命,您英年早逝,年仅33岁。祖国和人民给了您很多荣誉,公安部追授您为二级英雄模范,浙江省人民政府追记您为革命烈士,省公安厅追记您一等功,您还获得浙江“最美警察”“最美丽水好人”特别奖等称号。您是英雄,获得这些称号当之无愧!
11年过去了,每一次到东渡派出所,我都看到您的办公室保留着您生前的遗物,曾经跟您一同出警的老麻与同事,每一次见到我都会聊起您,聊着聊着都会眼眶湿润。您的领导和战友每年都会去看望、关心您的家人,您的孩子如今已经上初一了,您的老所长应伟华还经常与学校老师联系,关心孩子的成长。
家里有大家,您就放心吧。现在东渡派出所辖区平安和谐,老百姓幸福感明显提升,您也可以放心了。愿您在天堂安息!
此致
胡昌清
2024年3月29日
2013年3月16日,田伟甫在壶镇镇左库桃花节执勤保卫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