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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警校融合探索高校校内治理

■通讯员 潘梦莎

“等到失去自由,我才明白自由的宝贵,可惜人生没有彩排,一切都不会重来。希望大家以我为戒,有所警示。”3月28日,绍兴市上虞区看守所正在播放一名在押人员的忏悔视频,观众则是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虞校区的40多名大学生。

距离开学仅过去一个多月,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虞校区40多名大学生走进上虞区看守所,实地探访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劳动场所,了解在押人员教育改造情况,切实感受高墙内外人生的巨大落差。“这是大学生第一次走进电视中才看得到的场景,给他们敲响了预防违法犯罪的警钟。”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虞校区保卫科陈老师说。

这是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携手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虞校区、上虞区平安志愿服务发展总会、上虞区看守所、预防犯罪中心联合举办的“青春义警团——大学生法治教育”进警营体验活动。除了走进看守所,大学生们还参观了上虞区监管中心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兴致勃勃地体验了一场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参加此次活动的大学生还能获得相应德育学分。

法治教育还能跟学分挂钩?原来,这是上虞区公安分局为进一步延伸高校校内治理做出的有效探索之一,通过推动高校将学生参与法治宣传、矛盾调解、问题反映等纳入学年发展性督导考核,并建立学分制绩效考评机制,逐步量化法治教育成果,真正将法治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

“我们发挥高校学生学分激励作用,紧盯高校内部矛盾风险摸排难、法制教育频次不够高等社会治理盲区、难点,调动大学生自治积极性,有效畅通警校联合治理路径。”治安管理大队基层基础中队中队长章泽楠说道。

上虞区公安分局同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虞校区主动对接,将学生参与青春义警团纳入“第二课堂”学分(德育学分)范畴,并会同学院细化“青春义警团”整体建设、运行和激励方案和章程拟定,进一步明确学分获取、审核等各项细节,将学分制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对于积极参与并取得实效的成员,经公安机关认定后予以学分激励。年末对于学院内部治理成效明显的,予以颁发学生荣誉和落实以奖代补相关工作。”治安管理大队负责人陆华忠介绍,“我们每年争取1万至2万元不等的专项培育基金,用于‘青春义警团’队伍建设和发展相关工作。”

去年以来,上虞区公安分局依托区平安服务发展总会,聚焦高校内部自治,实现校园内部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的及时摸排化解闭环,法治教育、预警等及时落地,实现高校内部矛盾纠纷下降57.33%,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率提升48.9%,电诈警情同比下降73.6%,涉案金额同比下降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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