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蔡佳佳 孙绍吉
一直以来,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交管大队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秉持“零容忍”的态度,日夜不停开展常态化查处行动。就在9月7日,一次普通的夜间查酒驾行动中,却发生了极不普通的一幕。
当晚,查处酒驾行动有序进行,后方负责警戒的铁骑队员突然发现,一辆挂着“教练车”标志的小轿车轨迹异常——停下数秒后,突然转向,试图在路中间冒险掉头。这一“心虚”的操作自然逃不过铁骑的“火眼金睛”。铁骑队员疾步上前,果断将车辆拦停。车窗摇下,面对的是一名本该最熟悉交通法规的司机——驾驶教练。然而,从他身上飘出的酒气却与他的身份格格不入。
这名教练接受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更是让人大跌眼镜,酒精含量8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后经抽血检验,他体内酒精含量为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本应传授安全驾驶技能的“老师傅”,竟亲自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危险驾驶,完成了一次反面教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教练员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他不仅将面临吊销驾照、刑事追究的严厉处罚,更是彻底砸掉了自己作为教练的“饭碗”,终生与营运驾驶行业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