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志东 胡金佳
深夜时分,一名男子饮酒后驾驶轿车,途中酒精上头,竟将车辆停于桥边酣睡。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在被人提醒后,男子迷迷糊糊离开车辆,随后又骑着共享电动自行车前往朋友家,不久便被交警查获。
9月8日凌晨,慈溪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淹浦桥上有一辆黑色小车停靠路边,司机趴在方向盘上一动不动,好像睡着了。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却发现车内空无一人,仅发动机仍在运转。
“我们在现场周边查看,没有发现任何人,便先将嫌疑车辆带回交警队。”交警通过嫌疑车辆的车牌信息,查到车主严某的相关资料,初步掌握其外貌轮廓。同时与报警群众进一步对接,确认司机体型较胖,这一特征与严某相吻合。
根据这一线索,交警迅速调取周边公共监控视频,确定严某离开车辆后的行进方向,展开沿途搜寻。当搜寻至三北东路与海通路交叉口时,交警发现一名男子正晃晃悠悠地骑着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右转弯,正好骑到交警车辆前方。骑车男子体态与严某高度吻合,且骑行轨迹歪斜不稳。由于当时路况条件限制,交警无法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只能驾车在后方缓慢跟随。大约跟随400米后,交警找准时机将严某拦下,靠近后便闻到浓烈酒气,而严某意识模糊,言语不清,无法准确回答询问。严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后经检测,严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在审讯室内,严某对当晚之事记忆模糊。严某称,当晚与朋友聚餐,其间喝了约半斤白酒,随后酒精上头几乎断片。“就是喝多了,没多大意识,觉得自己开车没关系。”严某称,开车到淹浦路的桥上后,他挂了P档便开始休息睡觉。之后,有热心群众敲窗将他叫醒,严某便迷迷糊糊下车离开。途中发现手机丢失,又在一家烧烤店借老板手机扫码租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打算骑车前往朋友家中睡觉,没想到刚出发就被查获。
目前,严某因醉酒驾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司机,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