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迪
如今,无论是街边小店还是大型超市,收款码已成为常见的支付工具。然而,这一便捷的支付方式却被不法分子盯上,通过各种方法获取收款码为诈骗团伙洗钱提供帮助。
近日,兰溪市公安局通过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资金流水的分析研判,发现辖区一商户存在可疑进账。经调查告知,某商铺老板王某涉嫌非法出租银行账户。据王某交代,今年4月,一个中年男子到他经营的小超市买烟,提出借用其收款码帮忙套现,承诺支付千分之六的手续费作为报酬。王某听后,认为自己不用花一分钱成本就能净赚,便欣然答应。
之后,这个男子多次以同样的方式到王某的商店进行转账操作。王某的收款账户因频繁大额交易受到限制后,他还怂恿其他店家一同参与,直至公安机关一举将王某等人抓获。
通过对案件线索的进一步深挖研判,兰溪警方抓获借用收款码套现的嫌疑人何某。据何某交代,他前往不同商家借用商户收款码进行洗钱操作,还发展很多下线。
兰溪警方经缜密侦查和精准打击,摧毁一个长期盘踞在本地的洗钱犯罪团伙,警方依法处理犯罪嫌疑人11名。
办案民警介绍,在这起案件中,诈骗分子以“不影响经营”“帮忙走个账,给你高额返利”等话术,诱骗王某出租收款码。他们利用商户的收款码接收受害人的被骗资金,再通过层层转账洗白赃款。王某等人因贪图佣金,一步步沦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商户同意出租收款码,就成为诈骗犯罪链条上的关键一环,最终要承担法律责任。
办案民警分析,很多人误以为收款码只是“收钱工具”,实际上收款码绑定个人或商户的银行账户,等同于金融账户,不可出租出借。根据我国《反洗钱法》《刑法》等规定,明知或应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协助转移、隐匿犯罪所得的,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目前,王某等9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被处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