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许锦灿 范鑫委
12月7日13时26分,台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数字警务室接到报警称,在G1522常台高速公路杭州方向310km+700m处,即天台互通枢纽出口处,一辆浙C牌照的越野车和一辆苏A牌照的货车发生追尾。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事故车辆已被陆续拖离现场。
随后,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查看,并询问当事人事情的经过。
民警了解到,事发时,庄某正驾驶浙C牌照越野车在超车道内行驶。当行驶至天台互通出口匝道附近时,庄某发现即将错过匝道出口,便准备向右驶离高速公路。
可此时庄某的车辆已进入长实线区,完全失去了变道时机,但急于驶离的庄某在未观察后方来车、无安全距离的情况下,直接强行向右变道准备驶出高速公路。他的这一操作,让右侧车道正常行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司机华某措手不及,追尾庄某的车辆。所幸车上人员都系着安全带,无人员受伤。
交警对庄某进行严肃批评和法律宣教,依法认定其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是引发该起事故的原因,由庄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庄某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规,安全文明驾车出行。
台州高速交警提醒:出口早准备,实线禁变道!应当在出行前提前规划路线,行驶途中注意观察路面标线和道路标志牌,留意导航发出的提示信息,以便提前变道。不论是何种原因错过路口,都应到前方收费站再重新调整路线,切不可急刹减速、强行变道、停车、倒车或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