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晟杰
“我那天有个会要开,怕来不及,正好走神了,错过了路口,所以就……”12月15日,王某来到宁波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受处罚。
事情还得从12月12日说起。当日15时53分,G92杭甬高速公路往宁波方向高桥枢纽处,一辆黑色SUV突然在第一车道内停车,随后开始向后倒车,后方车辆纷纷避让。
等后方车流变小后,黑色SUV并未停止,则是继续向后倒车,足足在第一车道内逗留了7分钟,造成交通出现短时拥堵。最终,黑色SUV变更4个车道后驶入匝道,扬长而去。
三大队指挥中心民警发现这一危险情况后,迅速对此车辆进行查缉。很快,民警联系到司机王某,王某表态于12月15日前往大队处理,于是就出现了开头一幕。
最终,王某因在高速公路倒车和实线变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3分的处罚,需重新通过考试,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
宁波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倒车是极其危险和严重的违法行为,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一旦发现错过出口,就前往下个出口掉头后再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