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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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跨省贩卖空管烟牟利44万元吴兴警方破获一起跨省非法经营案

■通讯员 蒋梦云 王心怡

近日,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在持续推进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根据前期深度经营线索,千里奔赴广东省广州市,抓获涉嫌非法经营嫌疑人文某,破获一起涉案金额44万余元的跨省非法销售进口空管烟案,为净化市场秩序再添战果。

时间回溯至2025年9月,吴兴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条可疑线索:一批来源不明的进口空管烟通过隐蔽渠道流入市场。吴兴区公安分局立即启动百日攻坚专班机制,组织力量开展前期侦查。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一条横跨粤浙两地的非法经营链条逐渐清晰。

近年来,空管烟在部分人群中逐渐流行。所谓“空管烟”,是指未填充烟丝的卷烟空管,一般由卷烟纸、滤嘴棒等组成,消费者购买后可自行填充烟丝使用。由于其外观与成品卷烟相似,且部分产品未经合法渠道入境、未纳入烟草专卖监管,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逃避税收、违法违规经营的违禁违规商品。

经查,犯罪嫌疑人文某原本在广州从事进出口贸易生意。近年来,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其生意日渐萧条。一次偶然的机会,文某发现进口空管烟存在较大利润空间,遂萌生转行牟利的念头。为打开销路,他通过某购物平台结识在义乌从事烟草相关生意的查某(已另案处理)。

双方建立联系后,为逃避监管,刻意规避线上交易痕迹,全部通过微信沟通,并约定采取线下现金交易的方式。在供货环节,文某从香港采购进口空管烟,要求卖家将货物发至深圳,随后他再联系物流公司,将货物转运至义乌交给查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等烟草专卖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经营。空管烟虽未填充烟丝,但其由上述烟草专卖品加工制成,具备卷烟成品形态,在司法与监管实践中被依法认定为烟草专卖品。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空管烟,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经警方初步查明,自2023年3月以来,文某共计向查某售卖进口空管烟1000余箱,涉案金额44万余元,其行为已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

3月5日,吴兴警方在前期侦查基础上,赴广东省广州市将犯罪嫌疑人文某抓获。到案后,文某对其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文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查获的涉案空管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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