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晶
11月8日21时,诸暨市公安局店口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说话含糊不清,边说还边打着嗝,报警内容是店口某足浴店存在涉黄行为,需要民警前往查处。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民警到达足浴店,发现报警人醉醺醺地倒在沙发上。店内工作人员在一旁既气愤又无奈,向民警诉苦道:“这个男子醉酒进来后一直闹事,不消费也不走,和他吵了两句就听到他在报警。”
民警在现场检查后并未发现报警人所说的涉黄行为,便先将报警人带到派出所醒酒。
据民警了解,男子姓罗,贵州遵义人,当晚在外面和朋友喝完酒,回家路过这家足浴店,因为和店里的一个技师是老乡,之前还问老乡借过100元钱,便打算找老乡聊天并还钱。但老乡不在店里,遇上一个态度不好的技师,看他醉酒不消费就一直赶他离开,两人就吵起来。因为吵不过对方,罗某便想出一个办法,要民警来“帮忙”,于是报了假警,谎称足浴店内有涉黄行为。
民警严格按照程序完成了整个调查过程,最终确定这是一起恶意报假警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随后,民警对罗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宣讲相关法律知识,阐明虚构事实报假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罗某对自己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
日前,罗某被诸暨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日。
警方告诫:喝酒要适度,酒后莫冲动;报警“无价”,但是报假警必然要付出“代价”,谎报警情严重浪费警力资源,甚至可能影响突发事件的处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报假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