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冯丽敏
“我在山下小溪旁捡到一只鹿一样的动物,全身黄黄的,耳朵短短的,好像怀孕了。”11月26日下午,一名热心群众抱着一只小动物,急匆匆跑进义乌市公安局赤岸派出所接警大厅。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经资料查询、图片比对,疑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黄麂。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小动物抱起并查看整体状态,发现腹部明显凸起、右侧腿部位置有轻微擦伤,于是立即联系义乌市野生动物义务保护队进行救治。
工作人员检查后确认,小动物为黄麂,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多亏救治及时,这只黄麂生态体征平稳,腹中怀有小宝宝,是一位‘准妈妈’。”工作人员王光根说。
后经医治检查,黄麂生命体征正常,符合放归条件。当天下午,赤岸派出所联合义乌市野生动物义务保护队,将这只黄麂带至适宜生存的山林,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