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袁帅
4月11日,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来到当地石门路学校,寻找该校3名小学生,为他们颁发“拾金不昧好少年”奖状,并号召全校同学向他们学习。原来,这3名小学生在放学途中捡到一部手机,主动交给执勤交警,最终物归原主。
4月10日17时40分,3名小学生在放学后结伴回家,走到桐乡市校场西路与环城西路路口附近时,突然发现地上有一部手机,屏幕还亮着。3人捡起手机,四下张望,没有发现周围有疑似失主的人。
“刚才在路口,我看到有警察叔叔,我们拿去交给警察吧!”3人商量后,往回跑向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
“警察叔叔,我们捡到一部手机,请帮忙还给失主!”交警接过手机,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并记下了3名学生的学校和姓名,称赞他们“做得对,是好样的”。
经过调查,交警联系上手机失主的家人张女士。张女士说,手机是她丈夫的,当天丈夫骑三轮车回家后,发现手机丢失,焦急万分。随后,张女士赶到交警执勤点领回手机,连连道谢:“手机里存着很多重要信息,要是丢了可就麻烦了!真的太感谢那几名小学生和警察同志了!”
为弘扬3名小学生的善举,第二天,交警特意来到石门路学校,找到他们。他们的名字分别是吕昌杰、李梓琪、张赫宣。
“这3名同学平时就乐于助人,经常主动帮助老师和同学。”班主任说。面对表扬,3名小学生有些腼腆,吕昌杰说:“老师教过我们,捡到东西要归还,这是我们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