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薇 沈秋萍
在江南草长莺飞的季节里,春笋是餐桌上的“顶流”美食。但没想到,竟有人为了“舌尖上的鲜美”偷挖竹笋,最终受到处罚。
5名游客到村里踏青挖笋被罚
“警察同志,我家的笋被偷了!”4月3日,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平水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老孙的报警,称自家竹林里的笋被人挖了。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带队赶赴现场。抵达现场后发现,5名年轻游客局促地站在竹林中,脚边散落着沾满春泥的“作案工具”,正在与老孙争执。
民警见状,立即上前询问。原来,5名游客趁着阳光明媚、天气晴好出来踏青。路过此地时,看到新鲜的春笋着实眼馋,忍不住想挖,便将刚冒尖的笋连根挖起。
“这些笋都是留着做种的,也是我们唯一的收入来源。”老孙气愤愤地说道。
面对民警和老孙的严肃警告,5名游客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做了。日前,警方依法对5人处以行政处罚。
因口腹之欲夫妻俩双双被罚
平湖市林埭镇的朱女士家有一片竹林,正是竹笋生长的时候,她却郁闷极了,因为不过短短2个半小时,她家竹林里的竹笋竟全都消失了。朱女士当即到平湖市公安局林埭派出所报警。
4月23日10时,朱女士还在竹林查看竹笋情况,谁知12时30分再次查看时,眼前景象让她惊呆了——许多竹笋被连根挖走,还有不少被粗暴掰断,估摸着有15公斤的竹笋惨遭“毒手”,朱女士既心疼又气愤。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迅速调取周边监控资料,很快锁定嫌疑人黄某某与蔡某,并在其家中将正在剥笋的黄某某抓获,现场共查获竹笋120个。随后,蔡某到派出所自首。
当天11时30分左右,黄某某路过朱女士家竹林时看竹笋长得不错,一时嘴馋就准备挖一些自己吃。眼见笋很多,她又叫来丈夫蔡某,二人合伙将整片竹林的竹笋都搬回了家。
民警对黄某某、蔡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两人承认错误并接受批评,主动向朱女士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将笋退还。
日前,黄某某、蔡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