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戴推荣
2月27日,江山的李某到江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咨询能不能办理出入境证件,准备到国外就业。经工作人员查询,其因犯偷越国(边)境罪缓刑考验期尚未期满,目前还不能办理。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李某与朋友毛某以前一直在杭州务工,后来听说澳门好挣钱,就打算前往澳门做类似于“二房东”的生意。这样的话就要经常前往澳门,如办理旅游签注在澳门最多只能待7天,再去还要重新签注,工作签又办不了,他们觉得不方便。
李某正为此事犯愁时,有一天刷抖音时刷到郑某(另案处理)有办法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商务签注,办理后可以一年内多次前往澳门。李某就与郑某约定以每个人3万元的费用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商务签注。
2020年5月,李某和毛某在郑某的安排下,通过伪装成有商务需求的广州某公司工作人员,以该公司的名义到广州一出入境办证大厅骗取申领赴澳门商务签注,有效期1年。至2021年5月,李某非法前往澳门共计60余次,毛某40余次。
事情在两年后东窗事发。2023年5月,广州警方在侦查其他案件时牵出此案,李某和毛某的行为已违反国(边)境管理法律法规,情形严重,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当时李某在国外,没想到自己会因此事触犯刑律,后悔不已。2023年9月,李某回国投案自首,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毛某同样受到刑事处罚。
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李某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警方告诫:在申请出入境证件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弄虚作假骗取出入境证件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