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晓伟
2月9日20时41分,东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横店中队接到指令:横店镇古名居电影院附近有车辆被撞,肇事车已经离开现场。接到指令后,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
由于肇事车已驶离,民警在固定相关证据后,通知数字勤务室工作人员查找肇事车。就在民警调查期间,一男一女走到交警面前,承认车是他们撞的,肇事车就停在附近。经过对碰撞痕迹进行比对,交警确定他们的车辆确实是肇事车。
当民警询问谁是司机时,男子说自己喝过酒,不敢酒后开车,事发时是妻子开的车。但在对话过程中,民警发现男子眼神躲闪,而女子也对撞车细节语焉不详。
民警查看监控视频后,对两人进行普法教育,告知顶包的法律后果。男子眼见无法蒙混过关,只好承认是自己开的车。男子说,一家人在亲戚家吃晚饭,他喝了2瓶劲酒,随后由妻子开车一起带女儿和外甥女去看电影。妻子等人进了影院后,男子坐在车内休息。发现妻子没将车停好,挡住了路,他就心存侥幸地坐上驾驶座挪了一下车,不料撞上他人的车辆。等妻子出来,二人商量好,由妻子顶包逃避处罚,这才双双出现在交警面前。
经抽血检测,男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17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提醒,节假日亲朋好友相聚在所难免,但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红线,见到亲朋好友喝酒的,要坚决劝阻其酒后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