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田芳美 翁嘉贤
不仅能“全款收房”,而且几天内报价大幅上涨!卖房时遇到这样的“爽快”收房中介,要保持警惕。
家住海盐的陆女士当初花费100万元,在沈荡某小区购置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受市场行情影响,房价持续走低。2025年2月,陆女士决定将房子出售,于是在小红书APP上发布售房信息。
当年3月中旬,一名昵称为“老友”的网友主动私信陆女士,称可以全款收房,双方随即添加微信进一步沟通。一开始对方出价30万元,因价格远低于心理预期,陆女士当即予以拒绝。没想到几天后“老友”再次找上门,告诉陆女士,他找到了融资方,可将收购价格提升至70万元。
短短几天价格暴涨,陆女士起初并不相信,充满疑虑。但“老友”发来一个已经成功签约并拿到全款的“成功案例”。他声称张先生(化姓)的家属是律师,还晒出与对方的签约合同、转账截图。在层层话术和所谓“真实案例”的加持下,陆女士逐渐放下戒备,于3月26日签下房屋买卖合同,并向“老友”支付委托费1万元。
按照合同约定,签约后15日内“老友”需支付陆女士首付款40万元,房屋过户后再支付尾款30万元。然而,陆女士怎么也没想到,比“房款”先来的却是“借款”和“补款”。
4月5日,“老友”致电陆女士,称需要打点融资方,但自己银行卡被冻结,向她临时借款2000元,承诺账户解封后立即归还。此后,对方编造其他理由,让陆女士陆续“补款”8000元。一心想要完成售房交易的陆女士选择再次相信对方,将钱转给对方。可直至交付首付款期限到期,她不仅没有收到房款,就连此前借出的2000元也未能拿回。前后她共转账2万元。
面对陆女士的反复追问,“老友”始终用“下周”“差不多”“快了”“在走流程”等说辞不断拖延。多次沟通无果后,陆女士心生怀疑,她想到案例中的张先生,连忙向其求证,结果大吃一
惊:原来张先生和她一样都是受害人。今年6月30日,得知被骗的陆女士立刻前往海盐县公安局沈荡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梳理案件线索、开展溯源追查、固定相关证据,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汪某及其落脚点。7月9日,民警赶赴江西将汪某抓获,并为陆女士追回损失2万元。
经查,汪某是江西人,之前从事过房产中介工作。在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5月期间,他利用相同的套路先后骗取4名受害人,涉案金额共计4.5万元。此次不是他第一次因为诈骗被抓,2025年2月他因犯诈骗罪被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目前,汪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海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