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谷志荣
“我吃完后走出超市,发现也没有人拦着,我就管自己走了。”面对民警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如实交代一次次伸手盗窃时的心态。令人诧异的是,这名年近七旬的老人并非顺路作案,而是每次从30公里外的瑞安市驾车前往温州市区的超市进行盗窃。9月28日,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抓获一名长期在某超市以“偷吃”方式盗窃的嫌疑人。
“我们在日常清点中发现商品数量不对,查询发现无购买记录。”某超市工作人员在向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南郊派出所报案时称。为查明情况,超市工作人员调看监控视频发现,一名年长男子竟将超市当作自助餐厅,多次前往“自助用餐”。通过逐帧核对监控视频与出入库清单,超市工作人员发现该男子在5月19日至9月20日期间,盗窃27件商品,给超市造成损失4836.5元。
接警后,南郊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于9月28日在犯罪嫌疑人刘某家将其抓获。
经审讯,刘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他交代,因嫌办理会员卡费用高且购买量小不划算,便抱着侥幸心理在人流中混入超市。在长达4个月的时间里,刘某的盗窃行为逐渐升级,从偶尔“尝一口”发展为习惯性盗窃。监控视频还原刘某的盗窃过程,他不仅随手打开货架上的月饼、寿司、鸡翅、枣糕等当场食用,还手持果蔬汁边逛边喝,更将整盒红茶中的所有小包装放进自己带来的塑料袋,之后将空盒放回原处。由于驾车无法饮酒,刘某打开一瓶清酒,将酒倒入自带的保温杯。这种“就地消费”和“夹带”的行为导致大量商品被污染或缺失,无法再次销售。
民警问及持续作案的原因,刘某懊悔地表示,退休后经济状况良好,并非生活所迫吃不起饭,而是贪小便宜的心理作祟。刘某表示愿意赔偿超市全部损失。
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被鹿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图为刘某在超市食用商品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