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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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钱化解一场“溅水纠纷”

■通讯员 刘纪明 张菲

5月23日22时许,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暨南中队接到一起因汽车溅水引发的警情,双方情绪激动,在路上僵持不下。交警到场后耐心调解,最终双方以“1元钱赔偿+诚恳道歉”达成和解。

事发当天,因下雨导致部分路段形成积水坑,一辆SUV驶过事发路段时未减速,溅起的水花让路边骑电动车的周先生瞬间全身湿透。周先生当即追上SUV理论,要求驾驶员给个说法。

“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样?是不是想讹钱?”SUV驾驶员的态度让周先生更加愤怒:“谁稀罕你的钱?你站水坑边,我也开车溅你一次试试!”双方情绪激动,争执不下,引来路人围观并报警。

交警赶到现场后,先安抚双方情绪,并分别听取陈述,了解事情经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经积水路段应减速慢行,避免溅湿行人,你的行为确实存在过错。”交警对SUV驾驶员说,同时对周先生表示理解,“莫名被溅一身水,换谁都会生气,但要求‘溅回去’并不能解决问题。”

经过耐心调解,SUV驾驶员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道歉,并主动提出承担周先生的洗衣费用。而周先生见对方态度真诚,也松口道:“我不是为了钱,你要真觉得过意不去,就赔1元钱,这事儿就算翻篇。”

最终,双方在交警的见证下握手言和,SUV驾驶员支付了象征性的1元钱赔偿并再次道歉。

交警提醒,类似纠纷在雨天较为常见,驾驶员经过积水路段时务必减速慢行,避免损害他人;当遇到矛盾纠纷时也应冷静处理,如果自身无法化解,请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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