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钱金婧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诸暨市公安局以凌厉攻势,有力查控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依法依规查处多起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案,形成有效震慑。
近日,诸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一起移交案件,绍兴海关驻诸暨办事处在对一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夹藏烟花爆竹共105箱、6.3万支。
这些货物申报品名为“塑料餐具”等,海关工作人员查验时发现,集装箱门口摆放部分申报货物用以掩饰,里面却是用纸箱简易包装、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一类危险品,尤其在天气炎热的夏天,烈日暴晒后的集装箱内部温度可达50多摄氏度,以夹藏、伪报等方式违规出口烟花爆竹,缺乏相应的安全措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接案后,治安大队立即展开调查,最终锁定义乌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经营者陈某,随即传唤了陈某。
经审讯,嫌疑人陈某对夹藏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不久前,一个外国客户找到陈某,称有一批日用百货需要出口,当外国客户将货物拉过来时,陈某看到了一些烟花制品,但想着以后还能与这个外国客户做生意,依旧找代理公司进行报关。陈某明知出口和运输烟花爆竹制品需要资质及专用运输车辆,但还是只叫了一辆半挂集装箱车将货物从义乌运输至诸暨。
日前,陈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