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警戒
  版面导航
·  由一起合同纠纷牵出一起巨额诈骗案男子冒充知名企业家“关系户”骗3600余万元获刑
·  小作坊里非法产销水果味电子烟松阳警方破获一起制售伪劣电子烟案
·  秀洲警方打掉一个制售盗版图书团伙
  上一版 上一篇
  下一版 下一篇
【字号    返回主页
小作坊里非法产销水果味电子烟松阳警方破获一起制售伪劣电子烟案

■通讯员 刘旻枫

电子烟是一种香烟的替代品,含有成瘾物质尼古丁成分,国家对电子烟的生产和销售有严格的管理。其中,水果口味的电子烟,由于口感香甜,更容易使人成瘾,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此类电子烟。

近日,松阳警方斩断一条通过网络违法制售水果味电子烟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2月4日,松阳警方接县烟草专卖局移交线索,称有人在网上大量销售水果味电子烟。

接到线索后,松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对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源头展开调查。办案民警发现,段某某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或微信群等平台进行电子烟的宣传销售,售卖的电子烟口味也是五花八门,包括草莓、西瓜、菠萝等水果味,以及绿豆、可乐、橘子汽水等20余种口味。

通过调查走访,4月2日,松阳警方赶赴广东东莞、广西岑溪、湖北恩施等地,将销售伪劣水果味电子烟的段某某、聂某某等4人抓获,现场扣押一批成品电子烟及电子烟烟油、烟弹。

据犯罪嫌疑人段某某交代,为逃避监管,他用境外聊天软件与在广东东莞的供货商联系。

通过调取段某某等人各渠道交易明细,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多维度深挖扩线后,专案组顺藤摸瓜,很快锁定以黎某某为首的非法生产、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犯罪团伙。

5月16日,专案组赶赴广东、湖北等地抓获以黎某某为首的7名犯罪嫌疑人,捣毁生产窝点3个。

警方查明,这个犯罪团伙以开设家族式小作坊的方式,集生产、销售于一体,将制作好的成品水果味电子烟分销给合伙人、下游代理。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这个团伙将生产环节中的镭雕、注油、包装等工序安排在不同地点的厂房分开操作,并由专人管理。

黎某某的一个成品电子烟出货价在二三十元左右,但是售价达到七八十元。涉案电子烟虽然包装精美,但细看这些电子烟不仅没有生产厂家,甚至连成分都没有标注,属于三无劣质产品。因口味繁多、味道浓郁,有很强的迷惑性,一些年轻人甚至青少年很难抵得住诱惑,从而去购买吸食。

截至目前,松阳警方共扣押电子烟加工机器7台,查获伪劣电子烟弹近10万个、烟油1300余升及一批成品电子烟,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市场上的电子烟质量参差不齐,大多数不合格电子烟添加剂中的亚硝胺、重金属等严重超标,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目前,黎某某、段某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平安时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或复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