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宇哲
“我从2月就开始给他转钱,一直到6月,前后转了100多笔,中间他还退回来一些。我一直以为他是‘票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为我处理退款。”6月9日,在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新兴派出所报案时,周女士向民警讲述自己经历的近5个月的骗局。直到朋友提醒,她才意识到自己始终在与一个并不存在的“票务公司”打交道。
今年2月,家住嘉兴市南湖区的周女士通过网络联系到一个“黄牛”,想购买某明星香港演唱会门票。两人互加微信后,周女士按对方要求先支付690元定金。“黄牛”随后提出可以安排与明星合影,她又转账500元“合影费”和9000元“保密费”。
2月28日演唱会当天,周女士到达香港,就在准备入场验票时,“黄牛”通过微信告知周女士“票弄丢了”,表示会办理退款并给予赔偿。
此后,“黄牛”以“票务公司员工”的身份通过QQ与周女士保持联系,以退款协议有问题、财务需要重新统计、需要互相刷流水才能退款等理由一次次要求她转账,累计达148笔,总金额达9.75万元。为维持骗局,“黄牛”还以“部分流程已完成”为由,向周女士退回2.17万元。
直到6月,周女士被朋友提醒后才察觉被骗,立刻向警方报案。
接警后,南湖区公安分局侦查(反诈)中心、新兴派出所迅速展开侦查。民警通过资金流水等线索,锁定在新疆的犯罪嫌疑人白某。经民警反复劝说,6月中旬,白某携带诈骗款到嘉兴自首。
“我知道自己躲不掉了,家里帮我凑了钱还给她,希望公安机关从轻处理。”白某到案后交代,自己其实根本没有演唱会门票,所谓的门票和合影服务都是编造的。
据白某交代,今年2月,他空闲在家,在手机上看到“票务”“黄牛”的相关内容后起了歪念,并找到第一个“客户”周女士。在收到定金后,他并未去寻找票源,而是不断以各种理由索要钱款。
当周女士追问退款进度时,白某用自己注册的QQ小号伪装成票务公司工作人员,通过聊天截图营造“票务公司正在积极处理”的假象。“我编了很多理由,说退钱要走程序、要验资、要刷流水,反正就是让她继续打钱。”白某承认,自己从未在票务公司工作。
7月17日,周女士来到南湖区公安分局,向反诈民警赠送锦旗表达感谢。
目前,白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南湖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钱款已全额退还周女士。
警方提醒:购买演唱会、体育赛事等各类门票,务必通过正规票务平台或官方授权渠道,切勿轻信社交平台上个人发布的票务信息,更不要轻易向陌生账户转账;如遇可疑情况,请及时拨打96110咨询或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