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何文斌
一男子因一时贪念,偷走他人电动自行车,最终受到处罚。
施某是台州市路桥区一家饭店的厨师。5月27日,他前往台州市椒江区办完事后,闲逛至椒江区中心大道与体育场路交叉路口时,路边一辆电动自行车引起他的注意。这辆车停放在路边,他见四周无人看管,也没有上锁防护,顿时心生贪念。于是,施某走到电动自行车旁,鬼鬼祟祟地在车兜内翻找,没想到真的找到一串车钥匙。于是,他骑着偷来的电动自行车回到路桥。为避免被人发现,施某将这辆电动自行车低价转卖。
车主发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丢失后焦急万分,第一时间报警。
接警后,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府前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5月31日,办案民警在施某上班的饭店将他抓获。
日前,施某被椒江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他们在日常巡逻及处置警情工作中发现,不少市民停放电动自行车时,为图省事省心,习惯把车钥匙留在车上,甚至不拔钥匙,这类疏忽大意的情况不在少数。有些车主认为短时间停放不会失窃。殊不知,车主将车钥匙放在车兜内,就是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警方提醒:停放电动自行车时,请务必锁牢车锁,拔下钥匙,尽量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放点;车钥匙要随身保管,切勿图省事把车钥匙放在车兜、车筐内,谨防车辆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