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明远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一次违法行为被查获,大多数人就不会再犯了,然而这位货车司机居然6次无证驾驶,不断以身试法。
5月22日8时许,丁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沿嘉善县魏塘街道木业大道北向南行驶至320国道路口处时,被正在执勤的嘉善交警查获。当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驾驶人老实回答:“我没有驾驶证。”
民警定睛一看,这位驾驶人有些“面熟”。驾驶人丁某曾在2018年6月29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2019年12月1日、2023年5月29日、2023年8月28日、2023年12月14日、2024年3月6日又先后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并拘留。也就是说,这一次,丁某已经是“六进宫”。如此屡教不改,民警百思不得其解,问其为什么一次次被查,还不去考机动车驾驶证。丁某很有自知之明地说,考也考不出来,每次都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丁某因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并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交警部门将持续精准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被注销或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如果造成重大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