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伟群
10月30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经侦大队负责人带队前往富春街道某企业,将涉案金额中的最后158万余元交到企业负责人蒋先生手中。至此,该企业430余万元的涉案损失金额已全部追回退还。
去年8月,该企业委托他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企业在外加工设备被人做了手脚,导致结算时发现损失了数百万元。接报后,经侦大队立即开展走访调查。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且发案时间长、生产经营环节多,为从众多数据中获取蛛丝马迹,办案民警来回穿梭在公司厂房、车间等多处开展走访调查取证,经过两个多月的抽丝剥茧,最终形成了定罪证据链。
公安机关查明,在2018年初至2022年1月期间,外加工企业负责人陈某、业务员王某,与该企业员工李某商议后,利用职务便利,在加工件运输到该企业过磅时,与公司的扁头套一起过磅,致使加工件重量增加,以此增加加工件结算费用,并按照增加费用的30%支付李某好处费。截至2022年,一伙人共计侵占该企业430余万元。目前,李某、王某、陈某三人因犯职务侵占罪已受到法律制裁,被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
蒋先生对民警的上门退赃工作连连表示感谢,并将一面写有“办案迅速显警威 情系企业解忧难”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
此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引发的案件。办案过程中,经侦大队民警发现该企业在外加工材料运输过程等重要环节存在管理过度松散的情况,即忽视了制度管理的重要性,缺失了对公司职员的全流程管控,从而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对此,经侦大队民警专门协助该企业制订了更加完善的相关管理、监督制度,对企业员工开展了集中宣教活动,让员工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及贪腐行为,与企业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