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小娇
“单位人员”以采购名义下大订单,究竟是意外之财还是精心设计的骗局?近日,江山市某家政公司保洁人员陈女士因轻信“学校领导”身份,接连为其采购货物,被骗14.5万元。
1月5日晚,陈女士接到自称某高校领导“刘主任”的来电,对方以迎接上级领导检查为由预约保洁服务,陈女士格外欣喜,并主动添加其微信。次日,“刘主任”突然提出特殊要求:因校方与某涂料供应商存在矛盾,需借用陈女士身份代为采购,并许诺陈女士将给予差价报酬,并由该家政公司承包学校一年的保洁工作。
天上不仅掉馅饼还砸到了自己的头上,考虑到有差价赚,为保住这个“大客户”,陈女士很快同意帮忙。
在“刘主任”引导下,陈女士添加了一个名为“德国菲玛乳胶漆直销”的微信号。第一次采购30桶涂料时,“刘主任”很快向陈女士发送转账截图,并告诉陈女士钱已经转到她账户了,但是银行转账需要时间,需要陈女士先行扫码向“供应商”支付货款4.5万元。
紧接着,“刘主任”以其他校区急需补货为由,要求追加采购,并继续发送伪造的转账凭证。在对方的诱导下,陈女士又以同样的方式分别向“供应商”支付3万元、7万元。陈女士前后3次转账均未核实自己账户是否收到货款,直到最后发现没有收到转账,电话、微信被拉黑,才意识到被骗,选择报警。
接警后,警方通过及时采取止付措施成功挽损3万元。警方经过核查,陈女士所说的某高校的刘主任和涂料供应商并不存在,都是骗子虚构的。
民警分析:尽管“订单诈骗”的剧本不断变化,但诈骗手法始终如一,就是“假扮身份—诱导垫付采购—收款后消失”。
警方提醒:商家在与单位采购员交易前,应联系相关单位核实对方身份和采购信息,不要轻信陌生人打来的电话;遇到任何以垫付货款为由的订单,一律拒绝;“转账成功”的截图可以伪造,收款要以账户收到钱款为准,不要相信银行转账需要时间的理由,以免损失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