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浩 吴瑞
1月18日,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蒲鞋市派出所接到黄先生报警,称家中一租客已经失联十几天,恐生意外,希望民警能够介入调查。
黄先生介绍,去年10月起,他将自己名下一套闲置的房子出租给了张某。张某是龙湾人,自称在鹿城区打工,租在这里离单位近。原本张某每个月都会按时缴纳房租,但从今年年初开始,张某没有再露面,她的手机也一直打不通。
起初,黄先生以为张某已回老家过年,并没有太在意。但一个多星期后,黄先生再次尝试联系张某时,发现对方还是处于失联状态,这让黄先生感到十分不安。为了确认张某的人身安全,黄先生便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
民警立即赶往此出租房,并见到了黄先生。“其实这点租金也没多少钱,不着急要,主要是人不告而别,我怕她一个人会出什么意外。”黄先生对民警道。
在警方陪同下,黄先生尝试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门,没想到门锁早已被换掉。民警立刻联系专业开锁人员前来协助,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打开了房门。
进入房间后,民警随即进行仔细检查。只见张某的衣物、日常用品等都还在,不过家具上落满了灰尘,初步判断近期无人居住。为尽快查明情况,民警决定将黄先生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到派出所后,根据黄先生提供的张某身份信息,民警深入查询后意外发现,张某并不是普通的租客,而是一名在逃的嫌疑人。而所谓的“失踪”,其实是因为张某前不久才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原来,张某在租住期间,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协助他人进行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并从中牟取暴利。因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张某被外地公安列为逃犯。在收到异地办案线索后,鹿城警方于1月2日将张某抓获。
“我看她平时老实巴交的,没想到竟然是在逃人员!”得知这一消息后,黄先生惊讶不已。
事后,民警对黄先生未按规定登记流动人口信息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作为房屋出租者,有责任和义务对承租人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机关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