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舒奕
“在高速公路第一车道换胎,你知道多危险吗?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极其不负责的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你能承担吗?”面对高速交警的批评教育,赵某满脸羞愧:“我当时只想着快点把轮胎换好,现在想想真是后悔……”
3月20日12时50分,衢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称,G60沪昆高速公路杭州方向距离常山服务区2公里附近,一辆小轿车停在第一车道内,4名男子围蹲着车子在车道内换轮胎。过往车辆纷纷减速避让,情况十分危急。
一大队立即通知就近警力和施救力量赶往处置。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高速交警到达后第一时间做好预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人员带离至安全区域,并引导事故车辆移动至应急车道,消除了安全隐患。
经调查,驾驶员赵某从贵州出发,行驶到该路段时,车辆右后轮突然爆胎。赵某完全不顾在高速公路车道内滞留的危险性,竟然直接将车停在第一车道换起轮胎,同行的3人也跟着在车道内帮忙。车辆后方的三角牌仅仅只放了三四十米的距离。幸运的是后方车辆发现及时,纷纷减速避让,并未发生事故。
事后,民警对赵某等4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赵某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长途行车前应重点检查轮胎、刹车等部件,发现车辆故障或隐患应及时修理,切勿驾驶“病车”上路,以免引发交通事故。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爆胎、故障或事故,须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报警电话为1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