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航
法者,治之端也。平安者,民之基也。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不仅要“有法可依”,更要“法良意美”,不仅要“依法而治”,更要“以善治之”。浙江正以法治为笔、以平安为墨,在之江大地上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治理篇章。良法善治,正在这片改革创新热土上,浇灌出新时代平安建设的参天大树。
善治之先,在于立良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浙江用一部部“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构筑起平安建设的四梁八柱。浙江公安虽非立法主体,却在参与立法、完善标准、细化规范中展现主动作为。围绕风险闭环管控、涉网犯罪打击、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等重点领域,推动出台一批高质量规范性文件。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规范到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标准,从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工作指引到涉企行政监管工作机制,为公安执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没有这些精准的制度供给,平安浙江的大厦将失去法治的支撑。
善治之要,在于守正义。善治的关键在于将纸面上的良法转化为行动中的正义。浙江公安始终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善治的基本要求,全省实现县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覆盖,打造“一站式”办案场所,从源头规范执法行为,将执法权力规范归笼。建成覆盖全省的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立规范化、社会化、数字化的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大大缩短处置周期。加快构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指挥体系,着力统一执法流程。这一整套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让公平正义从庄严承诺变成可感可触的现实。
善治之核,在于治未病。平安建设不仅在于事后雷霆万钧的处置,更在于事前润物无声的化解。全省建“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依托海量数据,从纷繁复杂的社情民意中捕捉风险苗头,在细微变化中预判矛盾走向,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塑造”的跃升。从“风险闭环管控”机制的全面落地到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数字时代的迭代升级,从“浙警智治”平台的实时监测预警到基层派出所的“风险清单”动态清零,浙江公安用实践证明,最好的处置是预防,从而让平安成为常态,让风险无所遁形。
善治之变,在于敢创新。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传统犯罪与新型犯罪交织,线上和线下风险叠加,平安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浙江公安始终坚持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深度结合数字赋能的技术优势与法治引领的制度优势。坚持“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借助科技创新全面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高质量完成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通过智能执法设备、自助登记终端等科技装备广泛应用,极大赋能提升执法质效。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打造“浙警办案宝”,推出智能文书、智能笔录、事实分析等辅助应用,为民警提供伴随式赋能支撑。
善治之基,在于锻铁军。良法需要善人来执,善治需要能人来行。2026年是全警练兵深化提升年,全省公安机关完善训考一体机制,主动塑造战训深度融合新格局。政治铸魂,让“三能”要求融入血脉;法治强基,让公平正义贯穿每一起案件;实战砺刃,让应急处突成为肌肉记忆;科技赋能,让数据驱动成为新常态;作风固本,让清廉底色照亮警徽;基础培元,让基层一线成为最强堡垒。浙江公安正在锻造一支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急时刻能豁得出来的过硬铁军。
善治之效,在于得民心。法治的成效最终要由人民来评判,善治的成果必须惠及千家万户。全省迭代升级“浙警智治”平台,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让群众办事从“最多跑一次”迈向“一次不用跑”。在基层治理中推动“四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者有机统一、环环相扣,构成基层善治的完整闭环,让法治精神在服务群众中落地生根。在执法办案中,坚持法理情相统一,既维护法律权威又传递法治温度。良法善治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窗口的便捷、执法的公正、平安的守护,是人民群众心中那份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之江潮涌,奋楫者先。全省公安机关及广大公安民警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三大警务”建设为主抓手,以公安工作现代化全面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以“三能浙警·六干先锋”为队伍品牌,在良法善治的轨道上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让良法之光照耀之江大地,让善治之雨滋润千家万户,以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更高质量的法治公安,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贡献公安智慧和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展现浙江公安的新担当、新作为。
(作者系浙江警察学院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