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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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货车把人撞进沟渠压在车底 路过的两名司机和交警一起救人

■通讯员 刘纪明 张菲

1月15日凌晨,235国道诸暨次坞镇国申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轻型货车将行人撞进沟渠且压在车底,事故造成行人受伤、车辆损坏。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次坞中队立即出警救援,幸亏两名热心群众帮忙,联手将被困者救出。

35岁的山东人熊某驾驶一辆轻型封闭货车从金华出发送货至杭州。路过新海线次坞镇古竹院村附近时,熊某看了一下手机。正是这一瞬间的分心,导致车辆失控,驶向道路右侧,与右侧路边正在步行的行人和某发生碰撞。这一撞,货车滑落至排水沟,和某也被撞落到排水沟里,且被压在货车的右前轮下无法动弹。熊某见闯了祸,立即报警。

次坞交警中队民警杨永祥、辅警赵伟林迅速赶到现场,见被压住的和某非常痛苦,情况危险。因为没有趁手的工具,一时无法对车辆进行挪动,赵伟林便到附近寻找叉车,杨永祥则守在现场拦过路车辆,寻找施救办法。

此时,一大早出门卖猪肉的沈云伟正好驾驶货车经过。听说需要施救,沈云伟立即停车,从车上拿下千斤顶前来帮忙。附近汽车修理厂的叉车司机吴海轮正在睡觉,听到要救人,飞快起床,开着叉车前来。他们的加入使施救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在民警、消防、群众的联手救援下,和某终于安全脱困,被送上急救车。

交警初步认定,熊某夜间驾驶机动车观看手机,未随时注意路面行人动态,造成行人和某受伤和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其行为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起直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熊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人和某无责任。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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