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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公安打造“1+12”接报案模式

本报讯(通讯员 楼思文) 接报案与立案工作是公安源头执法的重要环节,是公安机关履行执法职能的重要关口。今年以来,永康市公安局扎实推进受立案改革,于6月底实体化改造运行接报案中心,推出“1个中心+12个接报场所”接报案模式,让接报案工作更集约、更高效、更精细。

永康市公安局接报案中心位于公安大楼沿街区域,与经济犯罪接报案中心合署办公,内设接待、等候、询问、案件会商4个功能区,法制、经侦、机关值班民警轮流值守,负责群众上门报案接待、报案争议解决以及协调业务警种现场接待等事务。

“一来就有人主动接待,办理效率非常高!”近日,在永康市公安局接报案中心内,因经济纠纷前往中心报案的胡先生当场收到了回执单。对来中心或接报案点报案的群众,永康公安严格落实“三个当场”制度,即当场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途径,避免发生久拖不立、敷衍搪塞等现象。

中心还配备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针对案件相关法律知识可线上查询,线下对接司法局邀请公益律师常态入驻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司法鉴定、预约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

同时,永康市公安局以接报案中心为标杆,对11个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的接报案大厅开展了改造升级,通过对这12个接报案点统一标志标识、设置功能区域、规范流程管理,形成全市“1+12”接报案点位布局,接报案工作离群众更近一步。

目前,受立案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案件受理数同比上升67.4%,及时受立案率同比上升17%。接下来,永康公安将不断推动受立案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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