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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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警务工作“晒”在阳光下
“金阳光”警务监督机制点亮群众“满意灯”

■记者 桑新美 通讯员 沈格亦

走进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多湖派出所接警大厅,墙上的“金阳光”警务监督栏格外显眼。

“监督栏上的电话,直通我们局领导和所领导,对警务工作有任何不满意,欢迎随时监督!”8月28日,面对参加警营开放日的企业家,多湖派出所所长曹炜华掷地有声。

把警务工作“晒”在阳光下。今年以来,金东公安创推“金阳光”警务监督工作机制,在阳光下主动倾听群众心声、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群众期盼,源头预防化解信访、投诉问题,检视和清除执法问题隐患,推动内部外部监督贯通覆盖,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

群众监督“零距离”

“这个监督电话,可真灵!”8月27日,在金东经商的胡先生专程来到金东公安分局表达感谢。

前不久,胡先生采购器材被骗后到派出所报案。担心产品交付不上,着急的胡先生试着拨打了“金阳光”警务监督电话催案,督察、法制等部门随即介入盯案,根据“夏季行动”部署,民警赴外省抓获犯罪嫌疑人,赃款已全额返还。

群众是“事中人”,也是“监督员”。如今,金东公安在全区10个派出所、147个“365共治警务”站以及村居办公楼设置“金阳光”警务监督栏,分三个层次公示联系方式。其中派出所值班室公示政委、纪委书记的手机号码;警务站公示所长、教导员的手机号码;村居公示责任区民警、村警的手机号码……群众监督可以直接拨打对应号码,切实把外部监督压力实实在在地传导到每个单位、每名个人。

同时,金东公安通过实行“金阳光”警务监督机制,“刀刃向内”有效破解报案不接、有案不受、该立不立等执法顽疾,推动执法工作效能稳步提升。

“‘金阳光’机制就是外部监督的‘眼睛’,便于我们及时发现执法问题,掌握队伍工作作风。”金东公安分局政委郑剑锋说。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借助群众的“火眼金睛”提升执纪效能,更要将监督落到实处。

金东公安同步实行“13510”核查化解机制,即简单事项1日内办结;较复杂事项3日内办结;3日内未办结的,向督察大队申请延长至5日;首次延长后仍不能按期办结的,向纪委书记申请延长至10日;10日内仍无法办结的,由分管局领导包案核查化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层级警务监督体系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金东公安还上线“金阳光”监督模块,对群众监督举报、投诉等实行线上流转,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可回溯。涉执法事项办结后,所队负责人需将办理情况通过浙政钉“金阳光”监督模块上报局领导,同步由督察、法制等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回访,确保中层履职到位到边。

“金阳光”警务监督机制运行以来,金东公安已接办群众来电来访107件次,各类信访、投诉件数量同比下降明显,信访生态位列全市前列,“金阳光”警务监督机制正向成效逐步凸显。

阳光之下,执法为民。“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只有把百姓关切的事情做好,才能提升公安执法质量、执法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金东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陈劲松表示。金东公安切实发挥好“金阳光”警务监督“防腐剂”的作用,以“法治公安”建设助推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建设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法治公安、清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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