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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被盗后自认倒霉?“法律天团”助挽损 全省首起涉未成年人犯罪调解案例在奉化产生

本报讯(记者 张力 通讯员 于铮) “要不是你们帮忙,我只有自认倒霉,根本没想到这1万多元还能追回来。”9月2日,明星超市老板江国洲在店里向回访的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溪口派出所副所长楼宬说。

2023年,明星超市被盗走30条香烟,警方抓获作案者小张,追回部分赃物。2008年出生的小张来自外省,有多次盗窃记录,父母在奉化务工。由于小张未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只能将其释放。楼宬要求作为监护人的小张父母赔偿损失,但他们拒不理会。

近年来,部分未成年人反复作案,监护人监管不到位,导致受害人经济损失得不到赔偿,成为基层治理难点。楼宬说:“许多受害人不清楚如何维权,没有走民事赔偿程序,严重影响安全感和满意度。”

今年,奉化区公检法司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其中包括对罪错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建立民事追偿联合机制,推动案件侦办与民事追偿无缝衔接,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奉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李东雷介绍,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告知其监护人有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并告知受害人可依法提出民事赔偿;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造成民事损失超5000元且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赔偿不到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造成较大影响或引发信访的,受害人可委托律师代为起诉进行追偿,律所、公安、法院提供“一站式”服务,避免受害人奔波。此外,公安和法院为律师查阅案卷、案件快立快办快结、执行等提供“绿色通道”,检察院参与并对此类案件支持起诉。

李东雷说,这起案件由公安补贴律师办案必要费用、律所零利润、法院减免案件受理费,受害人不出钱。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宜红律师说:“如果没有这项机制,本案受害人要支付3000元至5000元律师费、诉讼费等,办案周期长;我们告知被告若拒不履行责任,判决后或将沦为‘老赖’,日后工作、生活面临诸多障碍。”

8月7日,超市被盗案在奉化区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小张父母向江国洲赔付相应损失。公安执法办案管理系统、法院民事调解书查询系统均显示,这起案件与以往法院独立判决不同,是由第三方力量联合推动的全省首起涉未成年人犯罪调解案例。

吴宜红认为,此前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中,由于未追究监护人的民事责任,导致其对监护对象“管不好、不想管”,该机制可督促监护人履行职责,从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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