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沈秋萍
一个妄图靠偷盗“致富”,一个贪图低价收赃成“帮凶”,最终被一网打尽。近日,平湖市公安局曹桥派出所快速侦破一起盗窃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近日,曹桥派出所接辖区一安装太阳能设备工作人员的报警,称在日常维护设备时发现安装在某厂房顶楼的3段电缆线被盗,价值2万元左右。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现场勘查与监控资料比对,迅速锁定盗窃嫌疑人刘某某。民警在抓获刘某某的同时,一并抓获收购赃物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某。
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交代,他从事装修拆除行业,一次经过某厂房时发现无人看守,动了拆东西卖钱的念头。6月,他先后5次潜入厂房偷盗太阳能电站处的电缆线,以每公斤50元的价格卖给回收站的梁某某,共非法获利1万余元。
刘某某之前曾多次在梁某某处卖过其他废品,因此两人非常熟悉。据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交代,刘某某将电缆线卖给他时,说是房子里拆的,他一看就知道对方说了谎。由于对方出售的电缆线量非常大,就抱着侥幸心理收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盗窃,梁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告诫:盗窃是违法犯罪行为,收购赃物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从事废品收购的经营者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经营,切不可贪图小利触犯法律,对于来路不明的赃物,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