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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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摩改装后竟能与火车赛跑
未成年人涉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 张力 通讯员 杨栋栋

品牌电动摩托车非法改装后,摇身一变成“烈马”——速度可达160千米/小时,从静止加速到100千米/小时只要4.4秒!这一危险驾驶案件被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侦破,领头的王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交管总队获悉,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2024年12月14日23时许,台州市路桥区新安西街和银安街路口聚集了8辆电动摩托车,车上共有13名年轻男子。直属三大队警车巡逻经过时,这些电动摩托车骑手竟当着民警的面“炫技”。经过分析研判,警方迅速确定领头人为王某,其驾驶没有悬挂号牌的电动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其他车辆存在连续闯红灯、连续变道超车、互相追逐竞赛、严重超速等违法行为。王某还对之前多次在临海、黄岩等地组织、参与非法改装电摩“飙车炸街”的行为供认不讳。更令交警吃惊的是,案发时,已有多起违法记录的王某距离年满18周岁还差7天。

直属三大队检查发现,王某当晚驾驶的电动摩托车不仅改变了外观,还升级了电机、电池、控制器,用来提升速度。速度可达160千米/小时,从静止加速到100千米/小时只要4.4秒,即使在市区范围内,王某也经常以110千米/小时的速度驾驶这辆车子。

专业机构鉴定结果显示,此为电动二轮普通摩托车,属机动车;王某在新安西街路段(限速50千米/时)的行驶速度超77千米/时,已构成超速50%,情节恶劣。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王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2月11日,直属三大队联合路桥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未成年人警务队、派出所,对路桥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法改装进行集中整治。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余建友说,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并进行“飙车炸街”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且电摩“飙车”操控难度大,未成年人驾驶者未受过驾校培训,安全意识淡薄,一旦遭遇突发状况,来不及反应和制动;青少年群体中形成的攀比竞速等不良氛围,如不及时加以干预,将严重威胁青少年自身以及公众交通安全。

另外,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需要较大资金投入,极易滋生其他侵财类犯罪,包括盗窃、抢劫、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因车辆性质,大部分驾驶员都属于无证驾驶,同样会有商家非法私自改装电动车、电摩。记者了解到,王某驾驶的这辆电动摩托车改装耗费达10万元。

此后,直属三大队顺藤摸瓜,锁定提供非法改装服务的窝点,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路桥区已处罚非法改装商户2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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