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斑鸠(图片来自网络)■通讯员 田珂
近日,嘉兴市、南湖区两级公安机关会同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嘉兴市南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开展突击执法行动,破获一起跨省非法狩猎、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获野生鸟类尸体共589具、捕鸟网7张。
2月20日,南湖公安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排查发现,辖区某饭店冰柜内存放冰冻野生鸟类20只。“经现场调查,饭店负责人徐某承认长期从犯罪嫌疑人戴某处低价收购‘野味’招揽食客。”南湖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与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陈倪介绍。
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侦查锁定上游供货商戴某的相关信息。当晚,专案组成员在秀洲区新塍镇新庄村抓获犯罪嫌疑人戴某,并在其住所查获冰冻野生鸟类434只。
戴某交代,其收购的野生鸟类来源于江苏。专案民警连夜跨省追查,于2月21日在江苏抓获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陈某,查获野生鸟类135只、捕鸟网7张,彻底斩断一条“捕猎—收购—销售”的犯罪链条。
民警经后续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戴某给嘉兴个别特色饭店供应麻雀、斑鸠等野生动物。
经专业人员鉴定,现场查获的野生鸟类有野鸽子,学名山斑鸠。山斑鸠颈侧具明显黑白色条纹的块状斑,上体深褐色、具扇贝状斑纹,羽缘棕色,尾羽近黑色,下体多偏粉色。虹膜黄色,喙灰色,脚粉色。斑鸠属脊索动物门鸟纲鸽形目,主要在林缘、耕地及其附近集数只小群活动。该物种具有重要生态价值,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目前,陈某因涉嫌非法狩猎、戴某和徐某因涉嫌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案暴露出个别餐饮场所为牟利铤而走险,我们将联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突击检查,对非法交易‘野味’行为‘零容忍’。”南湖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与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朱利鹏表示,请广大群众发现非法狩猎或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后,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查获的涉案野生鸟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