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叶志明
3月1日21时47分,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紫金派出所接到辖区一群众报警,称在厦河商城抓住了年前偷他水果的男子。
紫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当场控制。据了解,报警人是从事水果销售的个体户,1月19日22时许,他放在市区厦河商城车上的橘子被人盗走一袋,价值约30元。事后他通过查看监控视频,确定偷窃橘子的是一名年纪偏大且体态较瘦的男子。没想到这次竟在事发位置撞见男子,于是赶紧报警。
在事实面前,孙某对偷窃他人橘子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孙某交代,他在偷窃当天喝了不少酒,后在回家途中经过厦河商城时发现了他人放在车上待销的橘子,心想这橘子既能解渴又能解酒,于是在贪念的驱使下,借着酒胆足足“拿”了一袋橘子后逃离现场。
让民警出乎意料的是,孙某虽交代了偷窃事实,但眼神总是游离,似乎还隐藏着什么。对此,民警在案件侦办的同时,围绕孙某的生活习惯加大深挖力度,最终突破其心理防线——孙某如实供述了他在2021年9月涉嫌的一起侵犯他人隐私案件。
日前,孙某已被莲都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