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露玲
11月20日,诸暨市山下湖辖区一位七旬老太在买菜时被一件衣服吸引,竟在隔壁摊位照镜子试衣时将衣服偷走,摊主发现衣物丢失后立即向诸暨市公安局山下湖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摊主告诉民警:“我这小本生意不容易,那件衣服刚摆出来就被偷走了,当时那个老太太说去隔壁摊位照镜子,结果人和衣服都不见了,你们可一定要帮帮我啊!”民警安慰摊主:“您先别着急,我们肯定会调查清楚。”
由于衣服摊位紧挨着菜市场,通常来菜市场买菜的都是住在附近的居民,根据这条线索,民警通过大量的走访排查,很快锁定老太何某的身份信息并找到了她。
当民警上门时,何某起初对自己的偷衣服行为还存在侥幸心理,不愿承认,试图辩解“我就拿回来试试,是打算还回去的”。民警严肃地对何某说:“大妈,不管您出于什么原因,没经过同意拿走东西就是盗窃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经过民警的一番教育劝导,何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懊悔不已,表示愿意归还衣物并接受处罚。
日前,何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