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琴慧
“真是火眼金睛,必须要点赞!”10月4日,王师傅来到嘉兴港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点名找民警秦子函和辅警朱灵通,亲手送上一面印有“明察秋毫 断案如神”八个大字的锦旗。
事情还要从半个月前说起。9月19日凌晨,王师傅正常行驶在路上,“当时一辆黑色轿车突然超车过来,差点就碰到我的车。我开出没多远,就听到前面“砰”的一声,一个不明物体突然飞到机动车道上,和我的车迎面撞上。”王师傅刹车后,发现不明物体竟是路边的水马,而“罪魁祸首”正是刚刚还开在前面的黑色轿车。
查看车损情况后,王师傅准备和对方私了解决,结果对方主动提出报警。
随后交警到达现场,从黑色轿车上下来的王某表示,他是司机,同事贾某为随行人员。但两人眼神闪烁,交警随即对在场3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贾某饮酒。
交警将他们带回大队后,贾某和王某仍坚称事发时是王某开的车。“那这上面的驾驶员是谁呢?”面对交警调取的监控证据,两人最终承认说了谎。
前一天晚上,贾某酒后开车带着同事王某回公司宿舍,结果半路撞上路边的水马,还殃及后车。随即,两人“急中生智”在车内交换座位,并抱着侥幸心理想报警走保险。经检验,贾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