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健 王远方 张宣悦
6月13日16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在S1甬台温高速公路鄞州东收费站内广场停下不动。收费站管理人员上前询问,在车窗打开的一瞬间,管理人员便闻到扑面而来的酒味。至于为什么停车,驾驶员“嗯嗯啊啊”,答非所问。见驾驶员明显有醉态,还拒不配合缴纳过路费,收费站工作人员选择了报警。
交警第一时间赶现场,半路上得知车主已驾车驶离现场,立即将情况汇报给指挥中心,指挥中心部署警力进行拦截。没多久,这辆白色轿车在鄞县大道和莫枝北路路口被拦截,驾驶员胡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67mg/100ml。
胡某当日上午10时许来到一家面馆,开始独自饮酒。陆续喝了几瓶劲酒后,他开车出门。面对交警“为什么喝了酒还开车”的询问,胡某嘀咕着“我以为白天不会查酒驾”。
饮酒后人的反应速度会变慢,判断力会下降,酒后驾驶机动车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胡某就要为这次“侥幸”承担法律责任。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胡某当日就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