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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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驾驶员醉驾营运车肇事
误把油门当刹车致五车受损

■通讯员 朱倩倩

1月16日凌晨,台州临海市七一河路与江渚路路口发生连环事故,出租车驾驶员顾某醉酒驾驶,车辆失控撞向路边停放车辆,造成5车不同程度损坏。

1月15日19时许,45岁的顾某在临海花街的一家餐馆与朋友聚餐,席间饮用了3两白酒、2瓶啤酒。聚餐结束后,顾某没有选择代驾,而是在出租车内昏睡。次日凌晨2时,顾某一觉醒来,自认为酒精已“散得差不多了”,于是启动车辆,沿靖江路行驶,途经二桥后转入七一河路,行至江渚路路口转弯。这时,酒精冲上头脑,顾某驾驶的车辆逐渐偏离行驶轨迹,径直撞向路边车位内停放的私家车。

碰撞产生的剧烈冲击让顾某瞬间惊醒,情急之下,他试图刹车避险。结果误将油门当作刹车猛踩,致使出租车继续向前冲,接连撞上后面4辆停放着的车辆。就这样,事故现场的5辆车连环受损,其中3辆车车门凹陷、车头受损,另外2辆遭遇前车的挤压,也遭到损失。5车车损预估超过10万元,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出租车后方的一名驾驶员见状马上报警,临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古城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民警发现顾某身上酒气浓烈,言语含糊,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89mg/100ml,超过80mg/ 100ml的醉驾标准。后经医院检测,顾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1mg/100ml。顾某持有出租车营运资格证,驾龄超过10年,此次事故中驾驶的车辆正是其日常营运用的出租车。

由于这次醉驾,顾某需要承担的不仅是巨额的车损赔偿,还面临刑事处罚和吊销从业资格证的后果。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交警部门提醒,营运车辆驾驶员肩负公共安全责任,更应严守交通法规。酒精会严重影响判断力与操作能力,即便间隔数小时,体内酒精仍可能未完全代谢,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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