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魏良意
聪明反被聪明误,自以为耍了小聪明、得了“便宜”的冯某,万万没想到“躲过”的交通违法又回到了自己名下,而且还额外“收获”了更严厉的惩罚,这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的车都在温州开,根本没去过龙港,车型也不对,怎么会有一条在龙港闯红灯的消息?”“我的车是不是被套牌了?”接到浙CDR???6车主黄女士举报后,龙港交警立刻展开调查,锁定一辆牌号为浙CDR???5的嫌疑车辆。交警拨通了车主冯某的联系电话。
接到电话的冯某马上意识到事已败露,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交警根据冯某提供的住址,来到了冯某家楼下,找到了嫌疑车。
“浙CDR???6”,交警一眼瞄过去,车牌的尾号还真是“6”。可是靠近一看才发现,原来冯某是用黑色的绝缘胶带把数字“5”改成了“6”,手法虽然搓劣,但从远处看足以乱真。
“我的车经常停在路口,怕被监控抓拍,想出了这样一个办法。那天我忘记把胶带拿下来就开车走了,不小心在龙港大道和泰兴路路口闯红灯了……”冯某说,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给车牌尾号是“5”的黄女士造成麻烦。
7月3日,交警将记录在号牌为浙CDR???6车名下的“违反信号灯”违法行为转移到号牌为浙CDR???5的车辆名
下。同时,交警对冯某违反信号灯通行和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两项合并处罚款3150元、驾驶证记18分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严厉处罚。
交警提醒,机动车号牌是车辆识别的“身份证”,一车一号,切不可在号牌上耍小聪明,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