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口头承诺让9名渔民上当受骗,不法分子骗得渔货后一直在逃。2月18日,在逃3年的诈骗犯罪嫌疑人毛某被温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
38岁的毛某是温岭市石塘镇某村人。他平时经营水产生意,赚钱不多,加上日常开支较大,入不敷出,借债不少。2021年8月中旬,他在温岭市石塘镇箬山水产市场收购水产品时,向林某等9名渔民口头承诺,一周内付清货款,骗走价值6.45万元的红虾,将红虾销售后携款潜逃。2022年4月14日,温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毛某依法办理刑事拘留手续。毛某一直负案在逃,公安机关多次抓捕未果。2月18日凌晨,经侦大队民警获知毛某回家的信息,立即组织警力将毛某抓获。
2022年以来,温岭经侦大队接报多起水产品交易中发生的合同诈骗案件。
民警在办案中发现,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是本地人,有的与被骗渔民熟识,在水产品交易中只凭口头承诺进行交易;犯罪嫌疑人大多使用假证件,由熟人介绍或驾车骗取渔民信任,在骗得水产品后迅速异地低价销赃,失去联系。
口头承诺有风险,交易手续须规范。为防范此类合同诈骗案件的发生,警方为广大渔民支招:
一、不要相信口头承诺,一定要按合同规范交易。
二、认真查验收购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看各证件之间有无矛盾,然后复印留存。
三、及时查验收购方的联系电话,如有空号、欠费或无人接听的情况,要提高警惕。
四、规范交易行为,约定货物货款交接手续。要书面签订详细的买卖协议,约定货物价格、交易方式、货款支付方式,附货物清单,对不按约定支付货款的要及时催讨,并视情停止供货。
(讲述:温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林静朝 整理:朱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