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谷志荣
网约车上“捡”走手机后关机并出售,这名男子“栽”了……
1月11日深夜,温州市民林先生叫了一辆网约车回家。在小区门口下车后过了两三分钟,他心头一紧:自己的苹果手机被遗忘在了网约车上。
林先生立即用其他手机拨打丢失手机的号码,电话通了,却一直无人接听。“当时就想可能被人拿走了。”半个小时后,林先生查找到网约车司机范师傅的电话号码,赶忙联系对方。范师傅表示林先生之后的那名乘客已下车,现在车上的是另一名乘客。范师傅随即停车,和乘客一起仔细寻找手机,但无果。
第二天9时许,林先生再次拨打电话,没想到手机已被关机。
1月14日20时许,林先生通过另一部手机的查找功能,捕捉到丢失手机的最后定位,显示为鹿城区三开路8号——一个申通快递中转站,便立即赶往站点。两小时后,在堆积如山的待发包裹中,林先生找到装有自己手机的快件。快递单上的目的地为深圳华强北。
通过包裹信息,林先生联系上寄件人朱老板——温州某手机通信市场一名店主,他说:“手机是我回收来的,市场一个老板娘2000元卖给我的。”经沟通,23时许,林先生花2300元从朱老板手中“赎回”被盗手机。
1月16日,林先生向鹿城区公安分局南郊派出所报案,向民警反映手机从丢失到“赎回”的经过。
民警很快通知回收手机的朱老板配合调查。朱老板回忆,1月14日中午,市场另一柜台老板娘拿着一部苹果手机向他询问回收价格,他便以2000元收购。当天下午,朱老板将手机寄往深圳华强北,准备转手出售,直到23时许接到林先生电话,才了解手机来源,同意拦截快递,由林先生将手机“赎回”。
向朱老板出售手机的老板娘杨女士表示,1月14日中午,一名男子前往杨女士柜台,称自己几天前捡到一部手机,至今无人联系,于是出售手机。最终,杨女士以1600元回收手机,并进行刷机,清除手机内所有数据。
民警随即调取相关网约车以及手机市场的监控视频,确认1月14日前往市场出售手机的男子,正是林先生下车后的下一名乘客潘某。
1月23日,民警电话传唤潘某接受调查。潘某交代,1月12日凌晨,他上车落座后排,“感觉脚下踩到了异物,拿起来发现是一部手机,就直接放进了口袋。”潘某未接听机主打来的电话,而是直接关机,“就是法律意识低,贪小便宜。”
经专业机构鉴定,手机价值5500元。潘某的行为并非“拾金而昧”,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封闭的交通工具内秘密取走他人财物,并积极阻断返还途径,已涉嫌盗窃罪。“我没办法谅解他,手机里的重要资料全被清除了。”拿回手机后,林先生向民警表达自己的愤怒。
鉴于潘某经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愿意赔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出租车、网约车等封闭空间内,取走他人物品,尤其是还采取不接电话、关机等手段企图侵吞的,其性质可能涉嫌盗窃,而不仅仅是道德问题。”办案民警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