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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警察+”到“+警察”海宁以“双主体协同共治”解锁基层治理新密码

■记者 桑新美 通讯员 徐卉婷

1月31日,寒雨淅沥,海宁皮革城依旧人头攒动、生意红火。16时许,A座3楼一商铺内,顾客与店家因退货问题争执不下。楼层管理员发现后,立即上报市场纠纷管理专员,专员迅速赶赴现场调解,仅半小时,矛盾便妥善化解。

这场高效处置的背后,是海宁创新探索的“双主体协同共治”机制在发力——这一模式实现了从“警察+社会”到“社会+警察”的治理逻辑转变。

从“单向管控”到“双向协同”

“双主体协同共治,核心是政府侧与社会侧的同频共振,构建‘企业主责、社会参与、公安协同’的治理新格局。”海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志华解释道。

不同于以往“有事找警察”的被动响应,该机制将综治服务站直接建在商圈、园区、学校等基层一线,把单位负责人、保安员、一线员工等“内生力量”组织起来,同时联动社会组织、商协会等“外部资源”,形成治理合力。公安部门则从“主导者”转变为“指导者”,负责业务培训、机制搭建和应急支撑,推动安全防线前置,实现突发案事件的“早发现、早处置”。

海宁拥有15.5万个市场主体、1682家规上企业、437家亿元以上企业,各类工业园区、商圈人流物流高度集聚,既是经济发展的“活力源”,也是风险隐患的“易发地”。“双主体协同共治”机制的落地,破解了基层治理“警力有限、需求无限”的难题,让社会主体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自治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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