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余甘棠 吴舒凡
5月14日,乐清交警依托视频巡查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置一起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涉事驾驶员依法作出处罚并开展安全教育。
当日9时许,乐清交警在开展视频巡查时,敏锐捕捉到一辆灰色轿车在道路上的行驶轨迹异常。画面显示,驾驶员竟将幼童抱于怀中,甚至放任孩子用小手操控方向盘,看着就像是孩童在驾驶车辆,而且车辆当时处于山区附近道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乐清交警立即启动“视频巡查+路面联动”处置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与智能研判,迅速锁定涉事车辆信息。路面执勤交警快速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调查,驾驶员金某因家中临时无人照看孩子,为图方便,在未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的情况下,冒险采取怀抱孩子驾车的方式出行。面对交警询问,金某坦言:“当时想着路程短,孩子又哭闹不止,才做出这样的错误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交警部门依法认定金某的行为构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处罚过程中,交警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金某详细讲解此类危险驾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儿童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驾驶员根本无法同时保护孩子和操控车辆,极易引发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金某深刻认识到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安全驾驶行为。
乐清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儿童乘车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这不仅是对孩子生命安全负责,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驾车过程中任何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都可能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