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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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通讯员 郑艳秋 傅之艺 张瑛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生产销售旺季,总有人心存侥幸,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稍不注意,极易引发事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各地警方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龙泉一宿舍内非法存放烟花爆竹878箱近日,龙泉公安在推进“冬季行动”中,侦破一起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查获烟花爆竹878箱。

当天,龙泉市公安局剑池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兰巨乡一处林场宿舍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怀疑是私自储存。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查看。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现场为两层平房,多个房间内均非法储存大量“黄金瀑布加特林”“狂热加特林”等类型的烟花爆竹。经过清点,共有878箱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查封扣押,由专用运输车辆转运至具有储存条件的仓库暂存。

经查,叶某某和林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省外购回一批烟花爆竹运输至龙泉,违规存放在兰巨乡某林场宿舍老房子内。

日前,叶某某、林某某被龙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没收所持有的烟花爆竹。

宁波镇海一男子因非法经营被抓1月10日,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骆驼派出所收到市民举报,称发现商贩陈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骆驼派出所联合镇海分局刑侦大队展开调查,确定陈某藏货的地点。之后,骆驼派出所与分局巡特警大队火速赶到现场,当场查获各类非法烟花爆竹778箱。

经查,自2024年12月6日至案发,陈某从湖南省等多个省份大量非法采购烟花爆竹,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进行售卖,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目前,陈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镇海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长兴一副食品店主因违规储存被罚1月20日15时许,长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村民在自家仓库内疑似违规储存烟花爆竹。根据这一线索,值班民警立即带队前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仓库大门紧锁。透过缝隙往里查看发现,里面的烟花堆成“小山”,仓库内叠放着多箱烟花爆竹,且周边没有任何消防设施,这让民警看得胆战心惊。

原来,村民刘某(化姓)经营一家副食品店,年关将近,有朋友问刘某要不要做烟花爆竹生意,称可以先将烟花放在店内售卖,之后再进行结算。刘某表示同意。

因安全隐患大,民警第一时间依法对涉案烟花爆竹收缴并作妥善处置。经现场清点,共查获烟花爆竹26箱,共计242.9公斤。

日前,刘某被长兴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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