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潘一雷
“我‘走’的是斑马线,你车子开得那么快,就算我闯红灯……”7月21日,一女子骑乘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轿车在斑马线上发生碰撞后,“理直气壮”地说。
当日17时16分,蒋某驾驶白色电动自行车沿鹿城区车站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行经锦绣路与车站大道路口时闯红灯,致使车辆与对向由邢某驾驶的从南往西左转弯的绿色新能源出租车前部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及蒋某受伤。
温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三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绿色新能源出租车停在路口西口斑马线处,右后侧倒着一辆白色电动车,电动车旁坐着一名女子。交警拍照取证后,将两车移至靠边安全点停放。
轿车驾驶员刑某说,当时他开车正常绿灯左转弯,而骑车女子是直接闯了红灯。骑车女子蒋某则表示,她骑车在斑马线通行,“不管我有没有闯红灯,在斑马线你就应该减速。”
周边公共录像画面显示,事发时轿车在路口南口左转弯车道,当时正是绿灯,轿车左转经过斑马线时并未减速;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北口斑马线上驶来,在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下直行,与邢某左转的轿车相撞。电动自行车连车带人被撞倒在地,蒋某后被送往医院。
交警认定,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邢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事故路口,起步左转弯时对路口内车辆及动态注意不够,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驾车上路,要特别注意观察和让行,特别是最近的高温天,让大家难免多了些浮躁。一些人为逞一时之快,不顾交通信号灯指示随意穿梭马路任性闯红灯,这既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漠视,更会影响到大家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