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许锦灿 范鑫委
高速公路洒落物一直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行驶车辆危害较大,是高速公路上的“隐形杀手”。毕竟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车子上掉下的任何物品都有可能成为一颗“隐形炸弹”。
6月29日14时25分,台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数字警务室接到报警:一辆小车行驶至G1522常台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317km处时被一块钢板击中,致使其车辆挡风玻璃被击穿。接警后,警务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当班民警快速前往事发地处置,同时调度施救力量前往。
民警赶到时,共有3辆车停靠在硬路肩。回忆起事故发生时的情景,几位驾驶员都心有余悸,“我正常行驶,一块钢板突然就飞过来,想想都后怕……”
民警查看了现场车辆,一辆蓝色SUV车辆的引擎盖被砸出一个大坑,前挡风玻璃也被切开了一道大口子。在查询了现场监控后得知是其他车上掉落的洒落物被前方车辆压到后弹起来,这才砸穿了潘某的前挡风玻璃。
“那块铁板大概得有2米长。”蓝色SUV驾驶员潘某描述,当时钢板被前车碾压后竖向飞起,直接打中自己的引擎盖,击穿挡风玻璃,并在砸伤自己左臂后又再次弹起。事故共造成杨某驾驶的黑色小车右侧车身受损;潘某驾驶的蓝色SUV车辆前部受损,潘某左臂受伤;何某驾驶的黑色SUV车身及底盘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联系数字警务室在查看监控后,通过科技力量逐一排查后,锁定了一辆半挂车。后与驾驶员叶某取得联系,确认抛洒物是从这辆车上掉下的。叶某表示自己拉着一车钢条,却不知道这个钢条是何时掉出来的。
此次事故中,叶某出发前对货物的捆扎不够牢固,且一路上并未去关注货物的情况,最终导致货物洒落造成事故。最终,民警对叶某因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台州高速交警提醒,车辆上高速公路前一定要检查车况,对车上易掉落的物品要加固固定,以免在行驶途中掉落。在行驶过程中要集中注意力,保持安全跟车距离,注意前方车辆状况和路面突发情况,合理有效采取避让措施。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撞散落物事故时,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