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余磊
每年春夏两季,都是织纹螺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期。织纹螺摄食有毒藻类,富集和蓄积大量神经麻醉毒素,因此,一颗小小的织纹螺就有可能致人丧命,至今没有特效药,是国家禁止买卖的有毒海鲜。但有些商贩却在利益的驱使下,不顾食客生命安全偷卖织纹螺。3月20日,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环食药大队斩断一条非法购销织纹螺链条,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1月6日,椒江公安分局环食药大队获悉线索,有人在私下售卖织纹螺。得知情况后,环食药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发现一个陶姓女子确实在售卖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织纹螺,她把拍摄的织纹螺照片、视频发布在微信朋友圈,招揽顾客。
民警通过在辖区走访,发现陶某偷偷加工织纹螺的店铺。2月11日,环食药大队联合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个加工窝点进行收网,当场查获非法销售的鲜活织纹螺及织纹螺肉50余公斤。3月20日,民警顺藤摸瓜,抓获陶某的上家林某、陈某。当时,林某已非法销售织纹螺50余公斤。
经查,温岭人陈某在海边滩涂捡拾织纹螺卖给林某,林某再卖给陶某。陶某从事微商,经常通过朋友圈发布售卖消息,很多客户都知道她有织纹螺货源。
“我知道买卖织纹螺是犯法的,但市民爱吃,利润高,畅销……所以囤了大量织纹螺。”陶某交代。在利益面前,陶某等人不惜以身试法,通过买卖织纹螺非法获利。
“食用织纹螺中毒患者,早期主要表现为口唇、舌尖、指尖麻木等神经中毒症状,可伴随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渴等消化道症状。严重者出现肌肉麻痹、四肢无力、共济失调、言语不清、声音嘶哑、口唇发绀、呼吸困难、意识模糊、休克等症状,最终可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织纹螺毒素耐热、无特效解毒药,病死率高。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采购、加工、销售和食用织纹螺。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销售织纹螺。”椒江公安分局环食药大队副大队长王钦伟介绍。
目前,陶某、林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椒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陈某被移送温岭警方处理。
警方查获的织纹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