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晓伟
“舒服了!”11月6日晚上,方某将自己撞车的视频配文发到朋友圈嘚瑟。不料,不到1小时交警就出现在身边,方某傻眼了。
当天19时55分,东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南马中队民警辅警巡逻至人民北路国家电网路段时,发现中间隔离护栏、两根防撞杆、一个爆闪灯被损毁。现场勘查结合遗留物,交警确定是被汽车撞击所致。
在中队数字勤务室研判下,交警快速锁定肇事车。监控显示,19时53分,一辆轿车沿着人民北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轿车突然撞上中间隔离护栏、防撞杆及爆闪灯等。事发后,肇事司机方某驾车驶离现场。
民警当即通过车牌号联系车主,结果电话怎么也打不通。通过多方努力,民警于20时40分在辖区前金村发现肇事车。当民警赶到肇事车旁时,方某还坐在车内。
方某交代,他和朋友一起吃晚饭时喝了酒,酒足饭饱后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事故后,方某驾车逃离现场,并发了朋友圈。
经抽血检测,方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73mg/ 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方某早在2020年7月因醉酒驾驶被义乌交警查获,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属于无证驾驶。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且无证肇事逃逸,公安机关依法对方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