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计舟龙
8月9日上午,家住海宁市海昌街道的魏阿姨准备出门上班,她想从首饰盒中挑选一枚合适的金戒指搭配装扮。然而,打开那个熟悉的小盒子,发现原本应该躺在那里的两枚黄金戒指和一根寓意平安的金项链不见了。这3件金首饰买来时她花了10240元。
魏阿姨清楚地记得,7月10日晚上,她将所有金首饰整理好,一一放入了首饰盒内,从那之后再没有拿出来戴过。
家中反复搜寻无果后,魏阿姨逐一询问家人,均表示没动金首饰。她又打电话给男朋友熊某某,熊某某矢口否认动过,并质问她:“怎么会怀疑我呢,肯定是被人偷了啊,你赶紧报警吧!”于是,魏阿姨报警。
海宁市公安局海昌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发现魏阿姨的男朋友熊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熊某某和魏阿姨两人于2023年5月相识,一直保持联络,今年3月,两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开始同居。暑假期间,魏阿姨女儿回来了,两人分开住了一段时间,7月24日,两人又住在一起。
据查,7月25日上午,魏阿姨外出工作时,熊某某独自在家打扫卫生,无意间发现衣柜首饰盒里的金戒指和金项链。没有工作又大手大脚惯了的熊某某,手头比较紧。看着眼前的金器,他动了贪念,将这些金器带走,到金店变卖了11800元。
熊某某因涉嫌盗窃被海宁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变卖金器的违法所得已归还给报案人。